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關于調整完善郵政普通包裹寄遞資費體系結構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調整完善郵政企業普通包裹寄遞資費體系結構。
通知中表示此舉是為了進一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促進郵政企業積極參與市場競爭,向消費者提供質優價廉的郵政服務,決定按照保持資費總水平基本穩定的原則,調整完善郵政企業普通包裹寄遞資費體系結構。
具體調整如下:
一、郵政企業寄遞單件重量不超過10千克、每立方分米重量不低于167克普通包裹(以下簡稱郵政普通包裹)服務資費,由實行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企業可以在不超過國家規定資費標準范圍內,根據市場供求競爭狀況、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確定具體資費水平。
二、郵政普通包裹寄遞服務資費按照省級行政區劃、省會城市之間郵運距離,設置31個計費區、6檔資費,區分首重、續重計費,首重、續重計費單位重量均為1千克,不再另收掛號費。調整后的各檔資費上限標準見附件1,資費分區表見附件2。
三、郵政企業要嚴格執行本通知郵政普通包裹寄遞服務資費標準規定。對因資費結構調整郵資下降的線路,不得不降或少降資費;對個別郵資上漲的線路,要充分考慮市場供求競爭狀況、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通過采取資費下浮措施,合理控制實際郵資漲幅。
四、郵政企業要切實履行普遍服務義務,不斷優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質量。嚴格執行《郵政普遍服務》標準,合理設置營業網點,落實寄遞時限要求,推行包裹實物投遞,實現縣級以上城區所有郵政普通包裹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單件重量5千克(含)以內郵政普通包裹按址實物投遞,鄉鎮其他地區單件重量5千克(含)以內郵政普通包裹投遞到村郵站、村委會等接收郵件的固定場所。
五、各級價格主管部門、郵政管理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加強對郵政企業普通包裹寄遞服務資費執行、業務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對郵政企業惡意競銷、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等違法行為,及時開展調查,依法糾正、查處。
據悉,《通知》表示4月20日起,郵政普通包裹服務資費由實行政府定價改為政府指導價,企業可自主確定具體資費水平,郵政普通包裹服務資費或迎來調整。
以下為郵政普通包裹寄遞服務資費上限標準:
